公路等级是表示公路通过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指标。为了满足经济发展、设计交通量、路网建设和功能等要求,公路应分等级规划与建设。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将其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它具有4条或4条以上车道,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
4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万~5.5万辆;6车道高速公路为4.5万~8万辆;8车道高速公路为6万~10万辆。
一级公路
一级公路是连接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4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万~3万辆;6车道一级公路为2.5万~5.5万辆。
二级公路
二级公路是连接中等以上城市或者是通往大工矿区、港口等地,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为保证汽车的行驶速度和交通安全,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可设置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流量0.5万~1.5万辆。
三级公路
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沟通县及县以上城市。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辆。
四级公路
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是沟通县、乡、村的支线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
以上五个等级的公路构成了我国的公路网,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作为公路网的骨干线,二级、三级公路作为基本线,四级公路为公路网的支线。
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和设计交通量,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期发展规划、社会经济等因素,经论证后确定。
另外,公路按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和行政等级又分为国家干线公路(简称国道)、省干线公路(简称省道)、县公路(简称县道)、乡村公路(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并实行分级管理。一般把国道和省道称为干线,县道和乡道称为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