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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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表层为埋深较大的软弱土层,或相当深度范围内都不能满足上部结构荷载及地基承载力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工程措施将基础置于地基深处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上。埋置深度超过5m或大于基础宽度的基础,称为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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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础

分类

常用的深基础形式有桩基、沉箱、沉井和地下连续墙等。

桩基础

桩基础一般由设置于土中的桩身和承接上部结构的承台组成为一个整体,共同承受建筑物的荷载。桩基础的优点是可以承受上部较大荷载的建筑物,稳定性好、沉降量小并且较均匀,便于机械化施工,适应性强,因此桩基础与其他形式的深基础比较,适用范围最为广泛。

沉井基础

沉井基础是一种在场地条件和技术条件受限制时通常采用的深基础形式。沉井是一种只有四周侧壁、底部无底、顶部无盖、侧壁下部边缘做成刃脚的筒状结构物,通常由钢筋混凝土、砖石、混凝土等材料制成。

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是指采用专门的开槽机械,在地下开挖狭长的深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将事先在地面上加工成形的钢筋笼用起重机吊装在深槽内,然后浇筑混凝土,即可形成一道连续的地下钢筋混凝土墙,可以作为基础直接承受上部荷载。

沉箱

以气压沉箱来修筑桥梁墩台或其他构筑物的基础。气压沉箱是一种无底的箱形结构,因为需要输入压缩空气来提供工作条件,故称为气压沉箱或简称沉箱。

支护

我国高层建筑、构筑物深基础工程施工常用的支护结构,有钢板桩和钢筋混凝土钻孔桩等,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钢板桩和钢筋混凝土钻孔桩支护结构,根据有无锚碇结构,分为有锚桩和无锚桩两类。无锚桩用于较浅的基础,是依靠部分的土压力来维持柱的稳定;有锚桩是依靠拉锚和桩入土深度共同来维持板桩的稳定,用于较深的基坑